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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公摊物业有权利强拆吗
释义
    法律分析: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的,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并由城建或者城市管理局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无权强制拆除。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1、首先,“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同时违反合同(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
    2、针对上述情况,物业可以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3、如果业主认为物业的处理方式不妥,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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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