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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寻衅滋事的具体条件
释义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主体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主观方面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4、客观方面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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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