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纠纷的起因有哪些 |
释义 |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租赁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房租变动影响合同的履行;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提起的诉讼等。 一、没有地址的租房合同签字有效吗 当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可以从4个方面审查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1、合同的主体。 即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是否为出租房屋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2、房屋的本身。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 (2)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3)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当某些房屋租赁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这样的房屋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4、登记备案情况。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房屋租赁成为事实之前,应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没有地址的租房合同签字有效,在合同上添加相关地址即可。 二、租赁房屋被卖掉合同有效吗 租赁房屋被卖掉合同还是有效的,房屋卖掉之后并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要按合同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房东可以随意终止合同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都不能随意和擅自终止合同,但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是有权终止租房合同的。具体来说,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终止合同: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二、法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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