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监狱服刑能离婚吗 |
释义 | 服刑期间可以离婚。只是因为服刑人员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除非监狱同意服刑人员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否则服刑人员无法协议离婚,但是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服刑人员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向其配偶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其配偶提起诉讼的,由于服刑人员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应向原告(服刑人员的配偶)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劳改犯离婚需要哪些步骤 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但因为在押服刑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所以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由原告向其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与服刑人员离婚,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被告作为服刑人员,失去人身自由,不宜直接抚养子女,所以法院一般会判决子女由原告方抚养。 二、监狱服刑人员办理婚姻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一)服刑人员办理结婚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要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果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二)服刑人员要上交一份书面的且有签名的结婚申请书给婚姻登记机关。还要向监狱管理机关提交书面的结婚申请报告。 (三)服刑人员应当到服刑监狱所在地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注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包括服刑人员服刑前常住户口所在地。但是,还是服刑监狱所在地最方便办理登记。既方便监狱对服刑人员的管理,也方便拿到监狱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但是,毕竟服刑人员正在监狱服刑,人身自由被限制,需要接受监狱的严格管理,从他能不能出去办理假婚登记,到监狱出具相关材料,都是需要和监狱管理机关进行大量的沟通交流,需要服刑监狱的配合,服刑人员才可以顺利的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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