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后,双方要如何分配合同履行期间已经支付的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合同被解除后,双方应当根据已经发生的费用进行分配。如果某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但是另一方未能履行,那么已经支付的费用应当归还给已经履行的一方。如果双方都未能履行合同,那么已经支付的费用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分配已经支付的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条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退还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对方的财产,赔偿因履行合同而对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其他应当承担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编合同 第二章履行合同的基本规则 第二百二十七条 如果当事人都未完全履行,经过协商,可以部分履行,也可以撤销对方不履行部分的权利。按照协商的结果,应当相应地调整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适用本章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彼此返还已经履行的财产,赔偿因解除合同而对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因解除合同而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的约定处理案件,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事实,排除虚假和保密原则避免隐瞒。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在民事活动中实行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人不得以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以诈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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