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是否与正常人一样交税 |
释义 |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是和正常人一样需要缴税,缴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对于残疾人可以免除一部分的税费。具体减税额度有各地方来具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以伤害为例,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继续实行劳动所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三条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可享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劳动所得是指: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第四条 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自2017年1月1日起提高至每年减征5640元。对同一个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上述劳动所得,其全年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款总额不超过5640元。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残疾人个人所得税是否与正常人一样交税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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