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首先在大陆,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到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室)办理;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办理赴台旅游,在市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接待大厅办理;如果除赴台旅游以外的事由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请都到市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接待大厅办理。 2)订往返船票,并向售票方索要回程证明:办理“落地签”,回程船票单据是“必须项”,所谓单据,指的是回程实体票或者由旅行社、船务公司开具的证明 3)兑换新台币; 4)五通码头取票通关 2.到了金门后需要办以下手续:填写申请单,取号等候,提交材料办理“落地签”,领取“入金证落地签”。 3.2015年01月01日起,大陆游客到金门进行观光旅游正式开放“落地签”。只要是开放了赴台个人游城市的大陆居民都可以通过“小三通”的方式,赴金门旅游,入境后申请“临时停留许可”,即所谓“落地签证”,每人次新台币600元(约合人民币120元),“落地签”入境停留时间为15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