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陪审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依法产生的、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担任与法官一样的职责,负责对案件的案情的了解和处理的公民。权利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八条 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八条 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