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工遭受工伤后,其向雇主提出工伤赔偿要求时,雇主不能以职工同意或不同意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工伤赔偿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强制性民事责任,是雇主对职工实行的义务,而不是职工的选择。职工对工伤赔偿的要求是基于法律上的权利,雇主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依法支付工伤保险费用。”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和劳动安全事故。用人单位存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情形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契约约定期限内,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缴纳保险费,并按照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交纳保险费。” 4.《国务院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规定,“基于劳动关系的民事诉讼,不影响职工依法享有劳动保障待遇和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劳动保障责任和赔偿责任。” 总之,无论职工是否同意,雇主都有责任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这是依法规定强制性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