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就是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是: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在客观方面,本罪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本罪是单位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