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变更抚养权不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亲或母亲中一方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为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和儿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或者有虐待儿女的行为,或者其和子女一起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会有不利影响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情形想要变更抚养权时法案预案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