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犯罪受贿的主体是谁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受贿罪的主体通常是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是否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之后再为其谋利。 2、在受贿罪的共同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利用职务之便,实施受贿行为。成立受贿的共犯,是毋庸质疑的;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的共犯,即身份犯与无身份犯能否构成只有特殊主体资格才能构成的共同犯罪,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观点:非特殊身份人员不能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第二种观点:1997年刑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无身份犯能否构成受贿罪共犯的问题,但在刑法分则无特别规定时,应适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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