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入的证明。 一、女儿抚养权的判定与什么有关? 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因此,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二、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