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资人和合伙人的区别 |
释义 | 投资人与合伙人的区别具体如下: 1、出资对象不同,投资人可以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而合伙人是向普通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2、责任不同,投资人作为股东时,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而合伙人中的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一、企业出资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知情权,出资人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等资料; 2、表决权; 3、利润分配权; 4、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5、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公司注销条件如下: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对于公司而言股东是属于投资人,股东出资后参与公司经营利润的分配,而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投资人与合伙人都是属于企业的出资人,而投资人投资企业时成产公司的股东,不一定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而合伙人投资合伙企业时,成为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共同经营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规定: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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