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起诉的立案类型 |
释义 |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不起诉种类包括: 1、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6种情形中除“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2、酌定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存疑不起诉。对于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如何处理 刑事案件若有证据不足的情形,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补充侦查;侦查后证据依然不足的,应当撤案处理、或作出不起诉决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相对不起诉就是无罪了吗 相对不起诉不是无罪,是指虽然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了,但又因为犯罪的情节比较轻微。在经过审查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属于情节较轻微的,则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以及免除刑罚,刻意依据法律不进行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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