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酌定不起诉与法定不起诉的差异是什么 |
释义 | 适用的情形不一样,法律概念也不一样,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后,认为案件具有尚未达到起诉的条件,而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不起诉的种类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类。 法定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指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某种情形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斟酌具体案情和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来确定,或者是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放弃追诉,终结诉讼。 一、法定不起诉有案底吗 法定不起诉没有案底。案底一般指当事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只有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检察院不起诉是不会有案底的。 对于不起诉的情况一般由三种: 1、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 2、法律规定不起诉的; 3、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不起诉没有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是当事人有无犯罪的记录,只有触犯《刑法》的人才会被记录。 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什么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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