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善意取得可否对抗抵押担保? |
释义 | 1、善意取得能不能对抗抵押担保,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2、如果抵押担保不需要登记的,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可以对抗抵押担保。3、如果抵押担保办理了登记的,善意取得不能对抗抵押担保。风险提示:善意取得应当符合三个条件:1、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所谓“善意”,是指行为人的内在心里活动状况。善意作为人的主观活动状况,不显于外部,难于度测,实际中采用的是推定的方法,即推定受让人是善意的,应由原权利人对受让人是否具有恶意进行举证,如果不能证明其为恶意,就推定其为善意。2、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必须以相应的财产或者支付金钱为代价,无偿取得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进行登记的已经进行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根据法律规定有些财产的转让,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如不动产转让,汽车、船舶等动产的转让,在需要进行转让登记的情形下,以登记的时间作为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标志。在不需要登记的情形下,占有的转移是适用善意取得的条件之一,即受让人实际占有交付的财产。 抵押权是否可以善意取得? 抵押权可以善意取得。一、抵押权善意取得是指不动产未作登记或登记记载的权利人与真正的不动产所有人不符,对不动产没有处分权的人将不动产设置抵押权,债权人不知或不应知存在权利瑕疵,债权人依然能取得抵押权。二、具体构成要件为:1、抵押权人在取得抵押权时为善意;2、不动产或动产是否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或交付;3、债权人已依约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风险提示: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1、谨慎审查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他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如:要求提供婚姻信息材料,审查与登记是否存在矛盾之处。2、严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3、为尽可能证明抵押权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还可以在《抵押合同》中增添保证条款等。 金融机构无法善意取得抵押权有什么风险? 如果法院认定金融机构无法善意取得抵押权,那么金融机构将丧失对于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金融机构对抵押物所有权人仅进行形式审查,并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查不动产的真实权利人,故如发生纠纷,该金融机构极易被法院认定为非善意,进而无法取得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风险提示: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1、谨慎审查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他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如:要求提供婚姻信息材料,审查与登记是否存在矛盾之处。2、严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3、为尽可能证明抵押权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还可以在《抵押合同》中增添保证条款等。 股金可否用于抵押担保? 股金不能用于抵押担保。1、股东的分红权是财产权利,股金一般是属于现金,所以不能用股金出质的,但股东可以出质股权,为债务担保。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风险提示: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判断某公司的股权时候可以质押时,必须首先确定该股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书面股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 违约责任可否设定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以对于违约责任是可以设立抵押担保的。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风险提示: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2、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3、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4、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该抵押合同无效。 法人能否对抗善意相对人 1、法人章程是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的,同时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也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2、《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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