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标题: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xx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xxxx是 xxx(用工单位)的员工。于x 年 x 月x日因工负伤。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给予办理。申请人(签名):xxxx 年 x 月 x 日单位意见:xxx单位盖章:x 年 x 月 x 日 法律分析 标题: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xx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xxxx是 xxx(用工单位)的员工。于x 年 x 月x日因工负伤。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给予办理。申请人(签名):xxxx 年 x 月 x 日单位意见:xxx单位盖章:x 年 x 月 x 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