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他物权是与自物权相对的一法律概念区别和联系 |
释义 | 他物权是相对于自物权的一类法律概念。自物权是指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的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他物权则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所享有的权利,是一种限制性的物权。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的一部分,是有期限的物权。同一物上可以有两个他物权。他物权是在自物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自物权的一种补充和完善。 法律分析 他物权是相对于自物权的一类法律概念。现在我来向大家解释一下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1. 自物权是指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它是一种完全的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2. 他物权则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所享有的权利,它是一种限制性的物权。相对人可以享有部分或全部物权,但必须受到他人的限制。 3. 两者之间的联系在于,他物权是在自物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自物权的一种补充和完善。自物权和他物权共同构成了物权体系的基本框架。具有永久性、独占性、弹力性(即将权能分开行使)。他物权是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限制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的一部分,是有期限的物权,同一物上可以有两个他物权。 2、相互联系是:客体都是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用益物权的客体限于不动产);都是对世权、财产权、支配权;都需要通过交付或登记等公示方式取得;都具有排他性,优先性(他物权优先于所有权),都具有追及效力和法律保护请求权。 拓展延伸 他物权与自物权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它们在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他物权指的是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对于一定物的支配权,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而自物权则是指权利人对于自己所有的物的支配权,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等。 这两种权利在法律关系中存在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他物权与自物权在法律上具有同一性,权利人可以依法对自己的物或者他人的物进行支配;其次,他物权与自物权在法律关系中存在区别,他物权是权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关系,而自物权是权利人与自己的权利关系;最后,他物权与自物权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差异,他物权需要遵循他项权利人的意志,而自物权则需要遵循权利人的意志。 在实际操作中,他物权和自物权都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对于他物权,权利人应当尊重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或者妨碍他人的使用;对于自物权,权利人应当合理利用自己的物,不得损害或者妨碍他人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结语 他物权是相对于自物权的一类法律概念,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他物权是一种限制性的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中的一部分,是有期限的物权,同一物上可以有两个他物权;而自物权则是一种完全的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两者之间的联系在于,他物权是在自物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自物权的一种补充和完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八条\t依照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物权,但尚未完成动产交付或者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人,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请求保护其物权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十八条\t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的“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指依法完成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或者动产交付之时。 当事人以物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方式交付动产的,转让动产法律行为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当事人以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方式交付动产的,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 法律对不动产、动产物权的设立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认定权利人是否为善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二条\t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