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
释义 | 合伙协议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一、什么情况合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未出资承担的违约责任,应视合伙协议而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十五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包括内容如下: 1、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2、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变更程序; 7、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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