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的要求和受理范围,包括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和驳回诉讼。对于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可以改判、撤销或变换原裁判、裁定,如果认定事实或法律错误。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诉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四)隶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三)驳回诉讼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置: (二)原裁判、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裁判、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换。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如何适用于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在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中的适用方式。根据该条规定,当涉及合同纠纷时,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合同的性质、内容、当事人的行为、交易方式等因素,进行具体的裁决或判决。法院会对合同的有效性、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进行审查,并根据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判例进行裁决。此外,法院还会考虑公平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将起到指导和保障作用,确保合同纠纷得到公正、公平的解决。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一百一十九条,我们可以看到在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中,法院将依法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法院会审查合同的有效性、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确保公正、公平解决合同纠纷。这一条款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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