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受理范围及不予受理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
释义 | 国家赔偿申请不受理案件可获得程序救济。赔偿义务机关(人民法院)应出具决定书,并在10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对于不受理情形,赔偿请求人可向复议机关或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可审查立案。 法律分析 国家赔偿申请不受理案件给予程序救济。规定要求,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对赔偿申请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出具决定书,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对于不予受理的情形给予程序救济,规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机关或者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不予受理的文书不服,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相关条文予以审查立案。相关 拓展延伸 国家赔偿制度:受理范围、救济途径及相关规定 国家赔偿制度是指国家对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依法给予经济赔偿的制度。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受理范围包括刑事冤错案件、刑事执行错误、行政错误、国家机关侵犯人身自由和人身权利等。同时,国家赔偿制度规定了一系列救济途径,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等。相关规定明确了受理条件、申请程序、赔偿标准等具体细则。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旨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法治进程。 结语 国家赔偿制度为受损公民提供了有效的救济途径。根据相关规定,赔偿申请不符合立案条件时,可通过程序救济获得公正裁决。国家赔偿法明确了受理范围和具体细则,涵盖了刑事冤错、行政错误等多个方面。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旨在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法治进程。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一、国家赔偿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赔偿申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受理: 1、赔偿请求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的; 2、本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的; 3、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 4、超过请求时效且无正当理由的; 5、办理赔偿案件时无法确定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6、对赔偿请求已经依法作出不予受理、驳回、终止或者是否予以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无正当理由基于同一事实再次提出赔偿请求的。公安机关是侦办刑事案件的主要部门,在办案过程中要做到合法合规,对于当事人错误羁押导致其人身自由受限的,公安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要支付国家赔偿,按照拘禁天数乘以全国职工平均日工资计算赔偿金额,受害人主张赔偿,要准备好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当事人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个人损害,提出国家赔偿有关部门却不予受理,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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