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残疾证需要什么条件和标准 |
释义 | 办理残疾证需要的条件如下: 1、视力残疾,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 4、精神残疾,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畸形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 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办理残疾证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进行核对,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4、初审、填发,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