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一般巡游出租车的使用强度,行驶8年下来,里程大致就是60万公里。然而,由于网约车不巡游揽客,车辆的使用强度也与巡游车有区别,按现行8年强制报废,会造成高档车辆的资源浪费。为此,新政进行了制度创新,在报废标准上作了区分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第四条 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租汽车的发展,应当与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与其他公共交通客运方式相协调。 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出租汽车行业实行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 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出租汽车行业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有计划地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出租汽车管理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的管理工作。出租汽车的具体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客运管理机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