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笫三者责任保险是啥意思? |
释义 | 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险 1、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为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据此可知,在我国境内所有的机动车,都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三者责任保险包括: 1、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依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 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责任以及限额核定赔偿金额如下所示: ①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赔款等于责任限额×(1-免赔率); ②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赔款等于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车辆的车主以及车主允许的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第三者受到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保险公司会在规定的范围内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汽车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1、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予以赔偿;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保险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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