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条件是: 1、成年残疾人:指年满18岁的残疾人。 2、无业残疾人:残疾人依靠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亲人供养,如父母、配偶、子女。 3、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一、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包括肢体残疾、视力残疾、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 4、生活困难:这个标准因地而异,以地方低保政策为准。 一般情况下,重度残疾人是不能单独进行立户的,因为重度残疾人经济上无法独立,生活上需要长期的护理照顾。 立户需要的手续: 1、申请人需要向当地乡镇派出所提出立户申请; 2、申请人提交立户申请书后,需要准备原户口本、村居委会的证明、房产证明、新家庭成员名单等材料; 3、申请人如果没有房产证明的,需要由村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4、申请人如果离婚或者结婚的,需要开具离婚证明或结婚证; 5、立户申请被受理后,需要打印新的户口本,需要缴纳工本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