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市建设用地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hm2。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城市用地分类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按照土地的建设条件分类: 一类用地:地形坡度在10度以下。 二类用地:即基本上可以修建的用地。 不同的建设用地的地形条件,对建设规划布局、道路的走向等,均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种地基的承载能力,对工程建设的经济性,影响很大。由间断流水在地层表面冲刷形成的冲沟对于土地的使用十分不利。工程建筑物和水工构筑物若不慎选在地下溶洞之上,将是十分危险的。这类用地由于受某种或某几种不利条件的影响,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改善其条件后,才适于修建的用地。 三类用地:有严重的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