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遗嘱效力顺序是什么 1、遗嘱的效力顺序,具体如下: (1)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五种,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2)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一)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三)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嘱效力怎么认定 遗嘱效力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逮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三、哪些财产可以继承 可以继承的财产,具体如下: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