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法律依据:《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休息待遇;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休息待遇。探亲假的具体规定为:“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假期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