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劳动合同变更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
释义 |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2.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劳动合同变更应注意的问题有: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 一、劳动合同变更条件有哪些?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 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修改的; 3、企业改变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5、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有关条款的。 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三、劳动合同变更注意事项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注意: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变更劳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5、劳动合同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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