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论是一次性扣十二分,还是累计记满十二分,驾驶证都会被交警扣留。驾驶员应当在十五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完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如果考试合格,计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的,那么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十二分但未满二十四分,只需参加法规培训与考试。驾照被扣十二分后,驾驶人员就不可以继续驾驶车辆,需要到车辆管理部门重新进行驾驶资格考试,在通过后才可以继续驾驶车辆。国家设立十二分的驾照扣分机制,目的在于提高车辆驾驶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避免给行人造成安全威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十二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二十四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