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不履行怎么处理 |
释义 | 买卖合同不履行的处理: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但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二、合同变更前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 合同变更之前的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进行补救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如果违约方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其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一般不因为合同变更而受影响。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三、民法典房屋买卖中哪些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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