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及分割合法吗 |
释义 |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进行。根据前述规定,解除婚姻关系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合法吗 离婚后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合法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起诉离婚且分割共同财产的诉状是什么 起诉离婚且分割共同财产的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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