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证中的公摊面积是否需要赔偿? |
释义 | 征地时土地证上的公摊面积需要进行赔偿,拆迁中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安置房的公摊面积应适当提高。法律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 法律分析 征地时土地证上的公摊面积需要进行赔偿,一般单独计算在内。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选择以产权调换方式接受补偿的,安置房的公摊面积应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提高。土地证上的公摊面积赔偿吗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拓展延伸 土地证中公摊面积的法律责任与争议 土地证中的公摊面积问题在法律责任与争议方面引发了广泛讨论。根据相关法规,公摊面积是指用于分摊共同使用区域的面积,如走廊、电梯等。在土地证中,公摊面积是否需要赔偿存在争议。一方认为公摊面积是共有部分,不应计入赔偿范围;另一方则主张公摊面积是私有财产,应纳入赔偿计算。实际判决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和相关法律条款综合考虑,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进行裁决。因此,对于土地证中的公摊面积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责任与争议的结果也因案而异。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关于征地时土地证上的公摊面积赔偿的法律依据已明确。在征收个人住宅时,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被征收人选择以产权调换方式接受补偿的,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结清差价。对于土地证中的公摊面积是否需要赔偿的争议,法院将根据具体案件和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裁决。因此,对于公摊面积的赔偿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责任与争议结果因案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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