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顺序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
释义 | 继承顺序及继承权平等原则的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等。不同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权上平等,除非有特殊情况。养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法律关系,所以不具备继承权。养孙子女与养祖父母之间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然而,孙子女与外孙子女不是祖父母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能通过代位继承获得其祖父母的遗产。 法律分析 一、说明 1、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丧失了继承权或者放弃了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权平等,除了例外情形均平等地分配遗产。 二、理论分析 (一)第一顺序人 1、配偶。 即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或者妻,已经离婚的或者尚未结婚的不是配偶原创,不享有继承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构成事实婚姻的相互享有继承权。 2、子女。 (1)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相互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相互之间由于没有法律关系,所以不具有继承权。 (3)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由于形成抚养关系而相互具有继承权的,不影响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继承权。版权所有3、父母——与子女相对应。 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养孙子女与养祖父母之间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所谓的养孙子女,是指由其养祖父母直接收养为孙子女的法律教育网原创情形,而不是指由养祖父母的子女收养为子女从而形成祖父母与孙子女之关系的情形。 (二)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1、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包括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孙子女与外孙子女不是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只能通过代位继承取得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产。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根据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若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或放弃继承权,则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权平等,遗产一般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养孙子女与养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不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只能通过代位继承获得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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