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法律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受到刑罚。根据该法规,如果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则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则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多种传染病的爆发、扩散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法律分析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哪些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中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中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结语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将被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处罚。根据刑法规定,若未造成严重后果,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等。此外,若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丢失事件,或周边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且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也属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发现传染病、突发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异常健康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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