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的规定一月几次 |
释义 | 一般探望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但这不是绝对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的,另一方可就探望权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望权 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探视权的规定一月几次”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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