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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拆迁一定要公告吗
释义
    房屋拆迁工作是需要公告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强拆的,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以前,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一、强拆房屋要经过什法定程序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拆迁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
    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当中有规定,城建部门对于违章建筑有强制拆除的权利,但是拆除违章建筑之前必须要进行公告,一般是先责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自己先拆除的。自己无法拆除的,行政机关可强制拆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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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0: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