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位不执行相关规定不让休育儿假是违法的。 除了育儿假之外,女职工的产假也是国家所规定的必须休息的假期,国家规定女职工最少有98天的产假,其中15天为产前假,不少的地方还在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了不少的假期,如果单位不执行育儿假的有关规定,可以去劳动部门维护自己的权益。 育儿假是用人单位福利,奖金待遇是用人单位自主权,对女职工生育而言,现行法律法规只是规定有产假,产假期满哺乳期女工规定有哺乳时间,即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每哺乳一个婴儿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不影响工资福利待遇。具体的还要根据各省市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工作,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