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之前能转让吗? |
释义 | 房产证未下来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转让;但在两种特定情况下允许:1.卖方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已具备领取房产证的条件,未领取只因未去或在办理过程中;2.卖方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还不具备领取房产证的条件,但存在一定障碍。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没下来时房产是不允许转让的;但在其特定的两种情况下是可以的:1.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卖方已经具备对该房屋进行登记领取房产证的条件,未领取只是因为卖方未去办理或尚在办理过程中;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卖方还不具备对该房屋进行登记领取房产证的条件,办理登记领证手续尚存在一定障碍。 拓展延伸 在房产证未办理下来时,房产交易仍然可以进行,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买卖双方应该签订一份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卖方需要提供相关的房屋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第三,买方需要支付房屋交易的相关费用,如契税、印花税等。最后,在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前,买方应该谨慎考虑,确保房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因为房屋产权问题而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总之,在房产证未办理下来时进行房产交易需要注意各种细节,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结语 房产证未下来时,房产交易仍可进行。卖方需提供房屋证明材料,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买方支付相关费用。但需谨慎考虑房屋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风险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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