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4.强行索取财物或多交受贿,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5.拒不交待罪行,积极转移、隐匿罪证,订立攻守同盟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