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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释义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销售假药的认定: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客体要件
    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和健康。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假药。本条第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33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不符合。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
    3、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这种情况一般是以一种低价药品冒充一种高价药品。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处理: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
    3、变质不能药用的。
    4、被污染不能药用的。
    作为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对象的假药,专指人用药,而不包括兽用药重其他动植物用药。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主体要件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本节第15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生产、销售假药罪主体,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时,实行两罚制。
    (四)主观要件生产、销售假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生产、销售的是假药,必然危害人体健康,但仍进行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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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