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劳动仲裁代表人必须出庭吗 劳动仲裁当事人不一定需要出庭。也可以由其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出庭。劳动仲裁当事人即存在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申请人收到仲裁庭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有同样情形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但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二、去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去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 2.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 3.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 4.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 5.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等。 三、劳动仲裁要在公司注册地吗 劳动仲裁不一定要在公司注册地。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在公司注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也可以在上班地(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的管辖问题需要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但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所谓“合同履行地”为可以是:实际工作场所地,“单位所在地”是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