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异地购房可 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10月9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实现 住房公积金 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 贷款 业务。 异地 公积金 互贷以后购房者有哪些好处 如今,人们工作的流动性日益增强,许多人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却因房价过高等原因而选择回原籍购房,许多公积金费用白白缴存。 新规定提出,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这样职工就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 户籍 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异地不互认,不能转移接续,更谈不上异地贷款购房了。究其原因,地方保护是主因。现在这一地方保护的藩篱即将被拆除,住房公积金的利用率将会大大提升,将会有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公积金贷款政策,从而实现自己的住房梦。 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细则,都会由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制定和决策,但该政策会对全国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起到促进作用,对于工作变动的居民也更加公平。 但研读住建部、财政部、央行等部门下发的通知, 网 小编发现政策的“口子”开得并不大。按照通知的要求,各地推进的异地贷款业务,是指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也就是说,在外打工的人可以回乡 贷款买房 。但本地人外出购房,却没有得到政策的明确支持。 而在现实生活中,本地人在外地购房的现象却非常普遍。这是因为,现在许多家庭的孩子大学毕业或长大成人后都留在外地城市工作,而父母在本地工作,长期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些家庭一般不可能在本地新购 商品房 ,而是倾全家之力,在子女所在城市新购住房。按照新政,他们却不能在异地贷款。 法律客观: 异地买房一般不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过有些地区是可以的。例如天津,外地职工在天津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住房,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正常缴存公积金;其次在天津工作。所以,异地买房可不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小区网论坛)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以上述规定和信贷业务规定,在异地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是不能可以的.你可以试着用其他方法进行异地买房,现在买房已经有多种方式,袋款买房不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