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执行人保住住房的关键是积极合作、偿还债务并申请法院调解分期还款。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子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可以提出异议。无法强制执行的情况包括:被执行人没有合法住房但有扶养义务人名下有房产、没有转移产权行为、不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住宅。 法律分析 被执行人要想保住自己的住房,必须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想方设法偿还债务,可以申请法院调解进行分期还款。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的房子如果是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可以提出异议。 哪些房产不能强制执行 1、被执行人没有合法可居住房屋,虽然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但是如果其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产的话,被执行的人这唯一住房就是可以执行的; 2、没有转移产权行为的; 3、不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住宅。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房产被执行风险 面对房产被执行风险,有几个关键的应对策略。首先,及时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并与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如重新安排还款计划或寻求债务重组。其次,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此外,合理利用法律程序,如提起异议、上诉或申请破产保护,以保护自己的房产。同时,积极寻求与债权人的协商,探讨可能的还款方式或解决方案,以避免房产被执行。最后,注重财务规划和风险管理,合理规划资金运用,避免再次陷入类似困境。要牢记,面对房产被执行风险,保持冷静、主动应对是关键,同时寻求专业帮助和法律支持也是必要的。 结语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偿还债务,申请法院调解分期还款是保住住房的关键。被执行人可提出异议,若房屋为维持生活必需且合法,不能被强制执行。应对房产被执行风险,了解财务状况,与债权人沟通解决方案,咨询专业律师,提起异议、上诉或申请破产保护,积极协商还款方式,合理规划财务,避免再次陷入困境。面对风险,保持冷静、主动应对,并寻求专业支持和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