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还是物业负责居民楼外部下水污水管道破裂? |
释义 | 主水管脱落导致渗漏,责任分为三种情况:住户人为损坏由住户负责维修赔偿;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赔偿;超出保修期由物业利用公共维修基金负责维修赔偿。 法律分析 主水管脱落导致渗漏,其职责的区分主要有下列三种情况: 1、如果是住户人为导致主水管脱落损坏,应该有职责人负责维修及赔偿相关的损失; 2、非住户人为破坏,如果房屋质量在保修期内(给排水管道安装应提供两年质保服务)发生质量问题,应该由房屋开发商负责维修及赔偿由此导致的相关损失,隶属建筑施工单位职责的,开发商能够向建筑施工单位追偿。 3、非住户人为破坏且超出房屋质量质保期,应该由物业负责承受维修及相关的赔偿职责。主水管是隶属楼体的公共部分,为该楼的全体业主所共有,出现问题,物业应该利用业主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及赔偿。 拓展延伸 居民楼外部下水污水管道破裂责任归属: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争议解决 在居民楼外部下水污水管道破裂的情况下,责任归属往往成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争议焦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责任归属的解决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首先,双方可以参考物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决议等文件,查明责任划分的依据。其次,可以委托专业的工程师或检测机构进行现场勘查和技术评估,以确定破裂原因和责任归属。另外,法律途径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双方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最重要的是,双方应保持沟通与合作,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以维护良好的业主与物业关系,确保居民楼外部下水污水管道破裂责任的明确归属。 结语 在居民楼外部下水污水管道破裂的责任归属问题上,可以通过物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决议等文件查明依据。也可以委托专业工程师或检测机构进行现场勘查和技术评估,确定破裂原因和责任归属。法律途径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重要的是保持沟通与合作,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确保责任的明确归属,维护良好的业主与物业关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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