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有哪些 |
释义 |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有哪些: 转移支付包括政府的转移支付和企业的转移支付。政府的转移支付大都带有福利支出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携锋、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政府的转移支付。 专项移转支付的类型有: 专项转移支付分为委托类、共担类、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等五类。 转移支付的四种方式: 1、公式化补助: 是指对所拨出的资金不规定用途的转移支付方式,受援地区可用该项资金弥补其一般预算的缺口。一般均衡补助可以提高受援地区的基本财政能力,是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实现财政能力均等化的主要形式。 2、专项补助: 是指对所拨出的资金规定了使用方向或具体用途的转移支付方式,受援地方必须按规定要求运用该种资金。安排专项补助一般是为了配合宏观调控政策、解决区域性公共产品外溢问题或促进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3、税收返还: 指的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4、体制补助: 是指上级财政对支大于收的地区,在财政体制划定的预算收支范围内,弥补其支出大于收入部分的补助款项。 综上所述,转移支付包括政府的转移支付和企业的转移支付。政府转移支付是指政府在社会福利、保险、贫困救济和补助等方面的支出,是通过政府将收入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再分配而实现的,不是国民收入的组成部分。由于政府的转移支付实际上是把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给个人,所以也称之为负税收 【法律依据】: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第三条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专项转移支付分为委托类、共担类、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等五类。 委托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中央事权,中央委托地方实施而相应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共担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中央将应分担部分委托地方实施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引导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地方事权,中央为鼓励和引导地方按照中央的政策意图办理事务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救济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地方事权,中央为帮助地方应对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增支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应急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地方事权,中央为帮助地方应对和处理影响区域大、影响面广的突发事件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