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地产开发五证指什么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属于期房预售的,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厦门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证书由市开发办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属于外销商品房的,应取得《商品房外销许可证》。 相关知识:“五证”的取得顺序 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它严格限定土地使用范围、边界和占地面积;其次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它限定本规划地块上所建建筑物的功能类别;第三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它决定房屋是否拥有产权;最后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拥有此证的房屋才能合法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