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可以参考刑、民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行政公益诉讼,又简称为行政公诉,是指公民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对该制度能否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有最直接的影响,也是防止滥诉、提高行政诉讼效率、减少国家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的应有之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