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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房屋产权证办理须知
释义
    一、办理程序
    (一)90年10月8日前建成的房屋。
    1、由房屋权属人或房产共有人提出申请。
    2、社区居委初审同意并加具意见。
    3、街道办事处审核加具意见。
    4、报区房管局产权登记所办理登记手续。
    (二)90年10月8日后建成的房屋
    1、凭区规划分局发出的规划报建审查批文及有关手续提出申请。
    2、社区居委初审同意并加具意见。
    3、街道办事处审核加具意见。
    4、报区房管局产权登记所办理登记手续。
    二、其他说明:
    1、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同时符合有关条件方可办理,具体条件及手续请到区房屋产权登记所社区房建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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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4:11:50